繼承房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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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子女能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程某幼時被過繼給了,沒有生育能力的張某某夫婦收養,撫養長大。2021年初,程某的親生父親病逝,留下一處房產作為遺產,由兩個哥哥繼承。程某得知后向兩個哥哥提出,自己也是親生的兒子,有權繼承遺產,要求跟兩個哥哥一起平分父親留下的房子。養子女能不能繼承親生父母的遺產?
養子女能否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錦盾專業房產律師解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關系,受到法律保護的,被收養的子女無需再承擔親生父母的贍養義務,同時相應的對生父母的遺產也喪失了繼承權。所以,在本案中,自程某與養父母建立收養關系之日起,則與生父母不再具備權利義務關系,對生父的遺產也喪失了繼承權。
但法律也規定了兩個例外:如果生父母生前留有遺囑,將部分或全部遺產贈與給被其他收養的親子女,或者是被收養人對養父母和生父母都盡了贍養義務的情況下,就有權取得受贈或繼承相應的遺產。
在本案中程某的生父未留下遺囑,那么程某想要分到生父的遺產只能通過第二種特殊規定,證明自己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
繼承糾紛
同時,程某只能依對生父盡了贍養義務分得生父適當遺產,其想要平分房屋的請求不能得到支持,不能跟屬于法定繼承人的兩位哥哥享有繼承同等份額的權利。
而在本案中,程某未能就自己對生父盡了贍養義務進行舉證,法院駁回了其要求平分生父財產的要求。
【錦盾專業房產律師建議】
當事人想要通過第二種特殊規定去分得生父母的遺產,要證明的是兩個贍養義務,一個是對養父母的,一個是對生父母的,法律這樣規定,旨在為了遵循公序良俗,保護養父母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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