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房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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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子,被一方擅自賣了,遇到這種事真是夠著急上火,夫妻一方擅自賣房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嗎?下面通過錦盾律師與這位當事的對話,一起來了解一下:
【當事人】律師,我老公背著我和買方簽了房屋買賣合同,還收了5萬元定金。這可是我準備養老的房子,我堅決不同意賣,讓老公把5萬元定金還回去。但買方堅決要求履行合同,還向法院提起訴訟。我們該怎么辦?
【錦盾律師】這房子是你們婚后一起購買的么?產證登記的是誰的名字?
【當事人】房子是我們夫妻倆婚后買的,我們一起付的首付,現在也在一起還貸,但是買房的時候都是老公在辦手續,房子就登記在老公一個人名下。
夫妻一方擅自賣房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錦盾律師】那你不用擔心,如果能證明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即便登記在一方名下,也屬于夫妻共同共有。買方起訴的時候,把你一起作為被告了嗎?
【當事人】沒有,買方只告了我老公。
【錦盾律師】雖然買方沒有起訴你,但是你作為共有產權人,與案件審理有直接利害關系,建議你向法院申請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這樣便于法院查明事實。
【當事人】好的,我明白了。如果法院查明我對老公賣房并不知情,合同是不是就無效了?
【錦盾律師】不是這樣的。合同是你先生和買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你先生和買方沒有惡意串通損害你的利益,也沒有其他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那么,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
【當事人】如果合同有效,是不是意味著我的房子保不住了?
夫妻共有房屋買賣糾紛
【錦盾律師】合同雖有效,但你作為房屋的共有人,堅決不同意出售房屋的話,房屋是不能過戶的。不過,你先生未依照有效合同履行,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是雙倍返還定金嗎?
【錦盾律師】這個要看合同的具體約定和買方的訴訟請求,除了定金罰則外,合同可能還約定了其他的違約金條款,買方還可能訴請房屋差價損失。因此,違約責任的認定需要考察具體案情。
【當事人】我明白了,謝謝律師。
由上述當事人真實咨詢可以看出,夫妻一方擅自賣房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只要是買賣雙方真實意思表達,且沒有跟對方串通好,損害配偶的利益,該合同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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