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拆遷安置
首頁 / 土地拆遷安置拆遷房產繼承糾紛典型案例分析
基本案例
在80年代左右,老陳與妻子有一套夫妻共同房產,出于保護女方的考慮,該房產登記在妻子名下。99年時,妻子去世。2000年時該房產被政府征遷,就地安置了兩套住房。老陳與子女三人共同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第一份公證內容分家協議,即約定兩套安置房由老陳和兒子一人一套。后該三人又協商撤銷了公證,重新公證為兩套安置房由老陳一人繼承,子女二人均放棄繼承權。
此后,子女二人紛紛外出務工,再未回家,也未與老陳聯系。后這兩套安置房于2015年取得產權證,依然登記在老陳的妻子名下。老陳遂攜帶公證書等材料到房產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但卻被告知需要重新公證,或者有法院的判決文書才能辦理。老陳又到公證處咨詢,被告知當年的公證無效,因為當時安置房的產權尚未辦理,又因老陳的兩個孩子都在外省無法聯系,故而也無法重新辦理新的公證。老陳為此非常絕望,明明是自己的房子,無法辦理產權過戶。
錦盾律師分析
該案的焦點在于,由老陳繼承房產是否合法,雖然當時的公證程序沒有如今的規范,但不能依此否認公證效力,但由于材料尚不完整,需要向公證處調取完整資料。于是我先將該案進行立案,立案之初,立案庭的法官為了排案便利,建議我們將案由定為繼承糾紛。但在我的堅持下,依然是以所有權確認作為案由,這是考慮到判決出來后,老陳即可直接拿判決書辦理過戶,無需再受其他程序之累,最大限度的節約過戶成本。立完案后,即刻到當時的公證機構調取完整的公證檔案,連續跑了三趟才終于調取到最終完整全面的檔案,經過向當時的公證員咨詢,對當時的整個繼承公證過程皆了然于胸,有關繼承房產的所有材料在公證當時也都已完備,屬于有效繼承,故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老陳自繼承發生之時,就已取得了房產物權。
法院判決
經過庭審的進一步說理,以及與法官的良好溝通,最終法院全面支持了我們的訴訟請求,涉案安置房由老陳一人繼承,判決確認涉案房產歸老陳所有。
(一)繼承手續程序
1、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2、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拆遷房產繼承糾紛,鄭州繼承房產糾紛律師,河南錦盾律師事務所
(二)辦理繼承公證所需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3、被繼承的房產證或證明文件。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4、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5、公證費:一半繼承1%;全部繼承2%。
(三)轉移登記需提交資料
1、房屋權屬轉移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繼承權公證書(有遺囑公證書的仍需到原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5、房屋所有權證配圖。
(四)稅費項目登記費、交易手續費、配圖費、權證印花稅,具體咨詢交易中心辦理人員。
以上就是河南錦盾律所整理的有關“拆遷房產繼承糾紛典型案例分析”的全部內容,繼承案件是非常繁瑣的一類案件,涉及到拆遷安置房的繼承案件了對證據全面性的要求非常高。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可以撥打錦盾律所咨詢電話,我們會有專業的繼承房產律師為您解答。
在80年代左右,老陳與妻子有一套夫妻共同房產,出于保護女方的考慮,該房產登記在妻子名下。99年時,妻子去世。2000年時該房產被政府征遷,就地安置了兩套住房。老陳與子女三人共同到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第一份公證內容分家協議,即約定兩套安置房由老陳和兒子一人一套。后該三人又協商撤銷了公證,重新公證為兩套安置房由老陳一人繼承,子女二人均放棄繼承權。
此后,子女二人紛紛外出務工,再未回家,也未與老陳聯系。后這兩套安置房于2015年取得產權證,依然登記在老陳的妻子名下。老陳遂攜帶公證書等材料到房產部門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但卻被告知需要重新公證,或者有法院的判決文書才能辦理。老陳又到公證處咨詢,被告知當年的公證無效,因為當時安置房的產權尚未辦理,又因老陳的兩個孩子都在外省無法聯系,故而也無法重新辦理新的公證。老陳為此非常絕望,明明是自己的房子,無法辦理產權過戶。

該案的焦點在于,由老陳繼承房產是否合法,雖然當時的公證程序沒有如今的規范,但不能依此否認公證效力,但由于材料尚不完整,需要向公證處調取完整資料。于是我先將該案進行立案,立案之初,立案庭的法官為了排案便利,建議我們將案由定為繼承糾紛。但在我的堅持下,依然是以所有權確認作為案由,這是考慮到判決出來后,老陳即可直接拿判決書辦理過戶,無需再受其他程序之累,最大限度的節約過戶成本。立完案后,即刻到當時的公證機構調取完整的公證檔案,連續跑了三趟才終于調取到最終完整全面的檔案,經過向當時的公證員咨詢,對當時的整個繼承公證過程皆了然于胸,有關繼承房產的所有材料在公證當時也都已完備,屬于有效繼承,故根據物權法的規定,老陳自繼承發生之時,就已取得了房產物權。
法院判決
經過庭審的進一步說理,以及與法官的良好溝通,最終法院全面支持了我們的訴訟請求,涉案安置房由老陳一人繼承,判決確認涉案房產歸老陳所有。

1、先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2、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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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繼承公證所需資料
1、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2、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3、被繼承的房產證或證明文件。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4、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遺囑繼承的情況)。
5、公證費:一半繼承1%;全部繼承2%。
(三)轉移登記需提交資料
1、房屋權屬轉移申請表;
2、申請人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核對原件,收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
4、繼承權公證書(有遺囑公證書的仍需到原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
5、房屋所有權證配圖。
(四)稅費項目登記費、交易手續費、配圖費、權證印花稅,具體咨詢交易中心辦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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