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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的兩個人因為感情破裂,走到離婚,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而房產在分割過程中,可能會涉及到需要過戶、房產證除名等情況,離婚改變了兩個人的身份關系,兩個人的共同財產,自然也要分割清楚,后期才能避免產生糾紛。那么在鄭州離婚后,房產分割需要公證嗎?
離婚房產分割公證
【錦盾律師解析】
從法律層面來講,離婚房產分割是不需要進行公正的,但在生活中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來選擇是否要公正。
如果夫妻兩個人在離婚時沒有進行財產分割,離婚后也可以對其共同財產進行另行分割,涉及到房產的,只需要憑離婚協議、離婚證明,房產證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就可以了。
如果雙方在離婚時,對于財產的分割已經達成協議,拿到離婚證后該協議自動生效,也不需要辦理公正。訴訟離婚對財產進行分割的,也無需對離婚房產分割做公證。
離婚房產分割
但有一種情況是很有必要公證的,那就是夫妻雙方在未領離婚證之前,對房產的歸屬做了約定,在這種情況下,為了防止一方臨時變卦,最好選擇做公正。
以上是河南錦盾律師事務所針對“鄭州離婚后房產分割需要公證嗎”的解答,雙方即使是協議離婚,如果協議中已經明確了房產歸屬的,即使沒有經過公正手續,對方不予配合辦理過戶手續的,可以直接委托律師起訴要求對方協助過戶。所以公正并不是離婚房產分割的必要程序,只是加強了離婚協議的證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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