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案例
首頁 / 繼承房產案例胎兒出生后夭折了有無繼承權
張某和楊某于2019年結婚,2021年張某在去外地出差的路上,發生了嚴重的交通事故,張某當場死亡。懷有5個月身孕的楊某,悲痛的跟著張某的父母一起處理張某的后事。
由于受情緒影響,胎兒早產,沒想到在兒子張小甲出生僅半個月后,就夭折了。楊某與張某父母之間因張某遺產分割產生了糾紛,楊某認為張某的遺產有兒子的一份,現在兒子沒保住,這份遺產該歸于自己,而張某父母則認為,現在孩子夭折了,就沒有繼承權,更不同意楊某的要求。
【錦盾繼承律師說法】
在本案中,張某意外死亡,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他的遺產只能按法定繼承來繼承,而楊某肚子里的胎兒張小甲是有繼承權的。所以,楊某提出夭折的張小甲有權繼承張某的一份遺產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雖然張小甲出生半個月就夭折了,也無法剝奪其繼承他父親遺產的權益,不過屬于張小甲的那份遺產在他死亡之后,由張小甲的法定繼承人,也就是母親楊某繼承。也就是說,張某的遺產實際上應分為四份,張某父母各一份,楊某兩份(其中一份為其子繼承后,由楊某自其子處繼承所得)。
通過上述案例,相信大家對于胎兒出生后就夭折的繼承權問題已經有了基本的了解。錦盾繼承律師表示,胎兒的繼承權問題,其實與胎兒是否能活著出生有很大的關系,只有活著出生,就能繼承,反之就不能。如您對此類問題,還有其他疑問,還可繼續通過在線溝通、留言、電話等方式咨詢專業律師。
由于受情緒影響,胎兒早產,沒想到在兒子張小甲出生僅半個月后,就夭折了。楊某與張某父母之間因張某遺產分割產生了糾紛,楊某認為張某的遺產有兒子的一份,現在兒子沒保住,這份遺產該歸于自己,而張某父母則認為,現在孩子夭折了,就沒有繼承權,更不同意楊某的要求。

在本案中,張某意外死亡,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他的遺產只能按法定繼承來繼承,而楊某肚子里的胎兒張小甲是有繼承權的。所以,楊某提出夭折的張小甲有權繼承張某的一份遺產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
雖然張小甲出生半個月就夭折了,也無法剝奪其繼承他父親遺產的權益,不過屬于張小甲的那份遺產在他死亡之后,由張小甲的法定繼承人,也就是母親楊某繼承。也就是說,張某的遺產實際上應分為四份,張某父母各一份,楊某兩份(其中一份為其子繼承后,由楊某自其子處繼承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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