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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律所新聞原配告小三勝訴:贈與無效,予以返還!
原告A女士與丈夫B先生婚后育有兩子,在二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B先生與C女士交往并發展為同居關系,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并生育了兩個孩子。B先生8年內陸續轉賬給C女士的款項有數十萬。
A女士偶然發現后,認為丈夫B先生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C女士侵害了自己的財產權,遂委托錦盾專業律師將C女士告到法院,要求C女士返還財產。
然而,訴訟中并不順利,B先生與C女士聯合起來對抗原配A女士,B先生為了配合C女士甚至編造出所謂的婚前協議,想以此證明B先生轉給C女士的款項是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C女士及其律師也極力辯稱,C女士是受欺騙不知道B先生已婚才與之同居的,且B先生轉的款項是給子女的生活費。
面對這種情況,錦盾律師完全沒有受到影響,邏輯清晰的一一予以反擊,最終,法院認為我方訴求合理且提供的證據充足詳實,支持了我方訴訟請求,判決結果如下:
本案取得這樣的結果,離不開委托人的配合和代理律師的努力和認真負責。錦盾律師團隊參與過眾多婚姻家事案件的處理,如果你在生活中也遇到了法律問題,可以隨時咨詢錦盾專業律師,我們愿用所學、所知,給你更多專業實際的建議,幫你理清風險和權益,找出最佳的解決辦法!
A女士偶然發現后,認為丈夫B先生擅自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C女士侵害了自己的財產權,遂委托錦盾專業律師將C女士告到法院,要求C女士返還財產。


- 第三人B先生與被告C女士的贈與行為無效;
- 被告C女士應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告A女士返還625924.98元。
- 案件受理費5243元,由被告C女士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