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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跳單”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近日,由于一房產經紀人網爆張杰謝娜夫婦為躲中介費“跳單”,引發熱議,由于現在事情還未有定論,這事咱不評價,今天錦盾二手房律師就跟大家聊聊買房“跳單”是不是要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我們來說說什么叫“跳單”,通俗的講,購房者或售房業主與中介機構簽署了相關服務協議,但是買房或賣房過程中,為了省下中介費,買賣雙方跳過中介私下簽訂交易。
買房“跳單”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這種行為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錦盾二手房律師表示,從法律上來講,“跳單”行為屬于不誠信行為和違約行為,中介付出了勞動,卻沒有得到報酬,做為委托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但并不是所有跳過中介,買賣雙方直接簽訂合同的行為就構成違約需承擔法律責任。在現實生活中,委托人可能委托一個中介人,也可能委托多個中介人,比如:賣方可能將同一個房源,通過多個中介公司掛牌出售,作為買方有權選擇報價低、服務好的中介公司促成合同成立,在經過對比后選擇其中一家,不構成“跳單”,自然也無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買房“跳單”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所以,關于“跳單”糾紛的案件,中介起訴到法院,要求購房者承擔賠償責任的,其判決結果即不盡相同,有的得到了支持獲得了賠償,有的卻被完全駁回。
針對這種情況,在此,錦盾二手房律師提醒大家,在通過中介買房時,如需簽訂書面文件,一定要對書面文件的內容進行仔細審核。同時,作為中介方,碰到“跳單”確實是對自己勞動的不尊重,但也應從更合理的角度,對所提供的服務和對應的價格予以細節,更好的防范法律風險,這樣在產生糾紛時,才能更好的按合理的標準主張賠償,以減少法律風險。

錦盾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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